保險 魔鬼合約
保險從業員 控訴魔鬼合約
保險及金融從業員權益分會今年首8個月共接獲30多宗保險從業員投訴,指與保險公司簽訂的合約暗藏10多項不平等條款,公司可單方面更改合約條款,從業員一旦離職或被解僱,更須向公司償還過去獲發放的培訓費、津貼及佣金等,有個案最高被追討180萬元。工會要求政府設獨立機構處理保險業問題,並將針對業內大型保險公司發起抗議行動。有保險從業員指,入職時公司表明發放的創業津貼日後毋需償還,但他半年後離職,卻被公司追討7萬多元津貼。
首八月接三十多宗投訴
保權會總幹事張麗霞昨表示,今年首八個月共接獲三十多宗投訴及逾百宗相關查詢。工會綜合多間保險公司與從業員簽訂的合約,發現當中包含至少十三項不平等條款,包括要求從業員承認屬自僱人士、公司毋須理由可單方面終止合約、公司有權扣取佣金等。合約甚至列明從業員被終止合約後,公司不會為從業員取消於保險業聯會的代理登記,令有關從業員無法在其他保險公司覓新工作,直至公司取回所有津貼、佣金等欠款為止。保權會會長鄭禮蓬指,由於簽訂的合約以英文制訂,令從業員易墮「魔鬼合約」陷阱。
去年十月受聘於一保險公司的文先生指,公司代表指每月向他發放創業津貼,並獲多番確認津貼有如人工,不需償還。不過,他今年四月離職後,遭公司追討七萬多元創業津貼,才得知去年底公司更改合約條文,令他需償還有關款項。另一從業員阿偉亦指,合約訂明如他於三個月內可促成共九萬元保險單,每月可獲發一萬元津貼,離職後才得知津貼屬「貸款」,被公司討回共十多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