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年後傳票
未來傳票 出庭竟訂20年後
花蓮卓溪鄉余姓男子被控涉嫌竊盜,上週收到法院寄給他的傳票時,出庭時間竟標示為民國121年11月12日,前天他遠從卓溪赴花蓮地院應訊,無奈詢問:「這個還有法律效力嗎?」友人苦中作樂的說:「20年後再來出庭啊!」花蓮地院昨天坦承疏失,表示會加強督導。
43歲余姓男子說,他被控涉嫌竊盜案在上週收到傳票,出庭時間寫明民國121年11月12日下午2時,讓他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。
余男無奈的說,這張傳票弄得全家人心惶惶,「他發的又不是我發的,我怎麼知道?」花蓮地方法院調查,是一名錄事,誤將民國101年打成121年,造成當事人困擾表示歉意。